3.2.7.煤场管理人员要掌握每天的收煤、存煤、烧煤情况,并对每天的收煤、存煤、烧煤情况进行汇总,绘出堆放情况简图,汇报班长,少报一次考核煤场值班人员100元。
3.2.8.煤场管理人员负责对运输汽车、卸煤人员进行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煤场运输汽车堵塞、现场混乱,每发生一次考核煤场值班人员100元。
3.2.9.每月月末对煤场存煤进行盘点,月中进行校核盘点,燃料管理人员负责盘点前的煤场整形工作,未整形或整形不合格影响正常盘点,每次考核煤场管理人员300元。
3.2.10.未按规定对煤堆进行测温记录及弄虚作假者一次考核20元。
3.2.11.煤场值班人员每天对煤场进行安全检查、未定期检查一次考核30元 。
3.2.12.如发现煤场值班人员接受司机或者运煤户的财物立即交回燃料管理部进行处理。
3.2.13.技术问答当月未完成人员考核20元。
3.2.14.煤场定期未给煤堆喷淋降温一次考核30元。
3.2.15.积极学习,参加上级技术技能竞赛取得名次的个人奖励 1000元。
3.2.16.月度技术考试中取得班组第一名的个人奖励 100元。
3.2.17.发现现煤中严重掺假,给企业挽回损失的个人奖励 300元。
3.2.18.煤场值班人员发现司机在卸煤前后私自放掉水箱存水及时汇报处理,奖励50元.
其他考核依据厂部《绩效考核管理标准》和燃料管理部《部门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4.交接班制度
1.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
2.人员要先巡查煤堆的形状无丢失现象。
3.保持地面干净整洁被褥整齐.
4.热水器及使用工具完好无损坏不得丢失
5.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6.班前不得饮酒。
7.检查煤场值班日志,做好交接班会议记录。
8.交班前做好记录并保持记录本干净、无撕扯现象
5.夜间值班制度
1.认真执行夜班巡逻检查规定.
2.认真执行夜间开门规定.
3.发现有人偷盗煤及时联系保安、汇报班长.
4.发现夜间照明损坏要作好记录并写明时间.
5.不得内外勾结盗取原煤.班前不得饮酒.
6.保持地面干净整洁被褥整齐.
7.不得内外勾结盗取原煤。
8.发现夜间照明损坏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处理。
9.在没有煤源进入煤场时,要求保安锁住南北大门不让外来车辆通过(临时煤场)
煤场安全隐患与防范措施4
第一节 基本要求
1.所有进入煤场坑内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矿山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如作业场所的所有设备、人员应听从安监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生产秩序。
4.生产工人严禁上班前和上班期间喝酒,上班期间严禁擅自脱岗。
5.必须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拦车,职工步行出入煤场的主要区段的台阶之间听该设立安全的人行通道和梯子,新工人在培训实习期间必须由老工人带领,严禁在机车下和挖掘机下,坡底行走或逗留。
6.严禁非施工作业(工作)人员及未经批准的其他人员和设备进入煤场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