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配合协同,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统筹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卫健、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宣传、财政、电力供应、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确保人员岗位责任发挥好,物资、设施设备保障有力,高效、协同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各市县在检测之前要对各自的检测能力进行评估,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进行核实。
(二)做好采样发动。
要有序组织好采样人员动员管理工作,及时发布采样公告,向社会公告采样范围、采检时间、采样对象和频次要求等。
社区干部及网格员等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作用,用多种形式动员、通知社区、镇街等被采样人员分时段去采样点采样,加大管理人员配备,强化采样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引导工作,精准动员人员,避免排长队,减少人员短时间大量聚集带来的风险。
(三)严格采样操作。
按照采样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规范采样,严格操作流程和各环节的监管,保证采样质量。
规范采样、封箱和转运工作,精准调度转运标本。
每完成1人单次采样后,都要实施严格手卫生消毒或更换手套(接触口鼻等污染或疑似污染时立即更换手套),每进行一批混样操作后,应更换手套,避免交叉污染。
采样过程中和采样工作完成后,对采样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坚决杜绝采样场所成为交叉感染的源头。
核酸采样检测各环节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暂存、交接、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四)专人专班转运。
核酸检测样本转运要做到专人专班专车转运,指挥中心要精准匹配采检量,配备足够的车辆和专业人员,保证专人专车对样本进行转运,转运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标本要在低温(2—8℃)保存,原则上每2小时收集一次样本进行转运,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
(五)规范上报结果。
对于筛查过程中判断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报告后同时报市指挥部,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上报、转运、隔离、流调、环境消杀、复筛等后续工作;立即组织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
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协调组织相关专家研判后续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