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风险评估
仅有症状无当前疫区症状旅行时,或密切接触者属于低疑似人员。
有当前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者,属于中度疑似人员。
有症状且有当前疫区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群的接触史者属高度疑似病人。
3、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自己的防护措施得当,并与疑似者保持一定距离,对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员,及时配发回罩,同时疏散其他顾客。
4、信息登记
对于发现的疑似人员,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疑似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症状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
询问近期密切接触人员。
5、处置措施
首先安抚疑似人员情绪,对于低疑似者强调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佩戴口罩。
对于中度疑似者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还建议在家自行隔离14天并追踪接触史和密切接触人员,及时上xx县疾病防控中心。
对于高度凝视者应立即联系xx县疾病防控中心,在确保转送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感染者转运到定点的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店内消理
疑似人员离店或妥善处理后,店内工作人员及时对室内所有物品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毒,确保无死角漏洞!
药房疫情防控整改报告和整改措施精选5
药店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之一,为进一步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药店要慎终如始、从严从紧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严格执行药店工作人员
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度
药店工作人员属于定期检测重点人群。
药店工作人员作业期间,严格按照疫情指挥部规定的周期进行核酸检测(目前7天一次),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
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
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含网络销售)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药店工作人员要了解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
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行2小时回访制度。
戴口罩、测体温、场所码
严格落实基本防控措施
辖区内药店要合理配置检测设备,对进店顾客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扫场所码(在药店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等防控措施;店内设置一米线,建立消毒制度,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两次消毒并记录(地面1:100—1:200的84消毒液消毒,柜台、门等用75%酒精消毒),消毒液标注开启日期(使用日期)、有效期并及时更新,不要有过期现象。
张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常态化明白纸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工作人员上班前测体温,上班后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加强人员疫情防控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发热病人
“早报告”要求
辖区药店对发现的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或发热(体温超过37.2度)、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患者及行程码出现*号进行实名登记,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在2小时内报告乡镇、街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
其中,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药房疫情防控整改报告和整改措施精选6
一、做好经营场所防护
1、药店要配齐快速手消毒剂、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每天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至少1次清洁消毒,对桌面、门把手、椅子、收银台、地面等高频接触部位要多次消毒,并做好记录,并将记录置于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毒液可用含氯消毒剂、泡腾片或浓度为75%以上的酒精。
84消毒液含氯浓度为500mg/L。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