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直击村内宅基地违建出租屋、垃圾乱放等痛点、难点,把好村规民约起草方向,提出“村内无出租房”“垃圾分类”等重要举措,修订了一系列针对性极强且具有实效的村规民约,使二十年前背负4亿多元巨债的贫困村,变成如今年收入过亿元的富裕村,先后获得“全国家风文明示范村”“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谱写了一曲乡村振兴的传奇。
坚持务实管用,促村规民约发挥成效。
印发《佛山市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尊重民意、倾听民声、回应民切”为出发点,村(社区)“两委”通过座谈会、意见箱、党群志愿活动、群众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征集意见。
同时,借助议事会议、小区协商会议等各类议事协商平台,发动乡村振兴促进会、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力量,组织村(居)利益相关主体参与讨论,最后严格按照程序提交村民会议(居民会议)表决通过,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符合大部分村(居)民的利益。
如高明区荷城街道塘南村依托乡村振兴促进会,发挥其“乡村智库”作用,为制定及执行村规民约出谋划策。
向村民征集了40多条修改意见,聚焦微权力监督、人居环境、治理乱搭乱建、三资问题处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写进村规民约,凝聚了群众对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共识;南海区九江镇下西社区将人居环境内容写进居民公约,要求居民“全面配合社区在文明和谐、美丽乡村、环境卫生、民主法治、历史文化名村等创建工作中的要求”。
制定居民公约后,对社区闲置地、边角地等改造发挥了重要作用,居民自觉遵守社区规划,在重建或修建中统一按照社区规划调整,周边环境变得整齐美观。
坚持示范引领,促乡风民风整体提升。
印发《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施运用的通知》《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示范经验推荐的通知》等文件,为全市提供了鲜活的乡村治理范本,同时积极推广有关红黑榜、积分制、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评比、村民小组月度积分评比、“和美家庭”评选等示范经验做法。
如高明区积极推进村规民约积分管理和“红黑榜”公示工作,以《村规民约》条款为基础,制定积分细则,创新采取“线上”评分系统、“红黑榜”公开栏、“红榜村”、“红榜人物”等评选活动,形成奖惩相济的激励机制,在村组两级统一建立“红黑榜”公开栏,对遵守村规民约且积分靠前的模范家庭进行“红榜”公开表扬,对“违规行为”进行“黑榜”公开曝光。
截至2022年月4月,高明区累计评选出 13个“红榜村”以及超100名“红榜人物”,并助推高明区连续6个季度获全市人居环境整治评比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