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15.5 B.10.6 C.10.5 D.15.6 902)工业企业内总容积小于等于m3的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的储罐,当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建筑内时,其外墙与相邻厂房及其附属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甲类厂房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执行。
(B)A.15 B.10 C.12 D.5 903)总存瓶容积为6<V≤10的Ⅰ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m。
(C)A.15 B.10 C.20 D.25 904)总存瓶容积为10<V≤20的Ⅰ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m。
(D)A.15 B.10 C.20
D.25 905)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小于等于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A)A.1 B.2 C.3 D.4 906)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四周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或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m的围墙。
(B)A.0.5 B.0.6 C.0.9 D.1 907)一个堆场的总储量为500t≤W<1000t的棉、麻、毛、化纤、百货堆场与一、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为m。
(C)A.25 B.10 C.15 D.20 908)一个堆场的总储量为5000t≤W<20000t粮食席穴囤与一、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为m。
(D)A.25 B.10 C.15 D.20 909)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m。
(B)A.25 B.30 C.35 D.20 910)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为m。
(C)A.5 B.9 C.10 D.12 911)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厂外道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为m。
(C)A.5 B.10
C.15 D.20 912)总容积为30<V≤50(m3)、单罐容积V≤20(m3)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与村镇和学校之间的防火间距为m。
(A)A.45 B.50 C.70 D.90 913)总容积为1000<V≤2500(m3)、单罐容积V≤400(m3)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与工业企业(最外侧建筑物外墙)之间的防火间距为m。
(B)A.45 B.50 C.70 D.90 914)总容积为200<V≤500(m3)、单罐容积V≤10(m3)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与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为m。
(C)A.32 B.35 C.40 D.45 915)总容积为V>5000(m3)、单罐容积V>1000(m3)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与木料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m。
(D)A.40 B.50 C.60 D.75 916)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m。
(C)A.100 B.150 C.160 D.200 917)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A)A.24.0 B.22.0 C.26.0 918)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m。
(C)A.100
B.120 C.80 D.160 919)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超过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C)A.4000 B.5000 C.3000 D.2500 920)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A)A.1500 B.1800 C.2500 D.3000 921)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m2的甲、乙、丙类厂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A)A.1500 B.2500 C.3000 D.4000 92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车道与材料堆场堆垛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m。
(C)A.15 B.25 C.5 92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m。
(B)A.5.0 B.4.0 C.6.0 D.4.5 92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
(B)A.2 B.3 C.4 D.5 92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A)
A.18.0m×18.0m B.15.0m×15.0m C.18.0m×15.0m 926)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高层厂房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时h,防火墙应高出不燃烧体屋面0.4m以上,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0.5m以上。
其它情况时,防火墙可不高出屋面,但应砌至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B)A.1.20 B.1.00 C.0.50 927)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m,且天窗端面为燃烧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C)A.5 B.6 C.4 928)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当建筑物的外墙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在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应为宽度不小于m的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外墙的耐火极限。
(A)A.2 B.3 C.6 929)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当建筑物的外墙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m以上,且在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应为宽度不小于2m的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外墙的耐火极限。
(A)A.0.4 B.0.5 C.0.6 930)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
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m。
(C)A.2 B.3 C.4 931)剧院等建筑的舞台与观众厅之间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h的不燃烧体。
(B)A.2.00 B.3.00 C.4.00 93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医院中的洁净手术室或洁净手术部、附设在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及附设在居住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或部位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乙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