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建筑面积在5万以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 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 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 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 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五、整治措施
(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 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 应及时修复, 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 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 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 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 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 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 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 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四)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 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 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 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五)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微型消防站应经过消防站拉动测试, 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 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 建立与现役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消防站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调查摸底, 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演练, 积极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 加强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调度。
(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火灾危险性, 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建筑面积在5万以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 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 需要挂牌督办。
(八)实施综合治理。消防站要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 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 通报有关部门。
六、任务分工
网格人员联合消防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日前)。开发区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 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3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8月15日前, 消防站要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开展消防安全自查, 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按照一建筑一档案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 整理花名册, 列出隐患清单,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同时, 适时建设和推广整治示范点。二是集中约谈曝光。消防站要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 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同时, 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 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 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隐患单位和未依法执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 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 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 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调度指挥, 压实工作责任。
(二)着眼长效, 完善机制。边整治边总结, 固化好的经验做法, 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措施, 加强城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管理, 不断提升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5
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转发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自20xx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及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的室内、室外、地、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
治理的重点包括: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二、各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掌握汇总全市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市经贸委:调查掌握行业内商场、超市、市场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积极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市规划局:对商场、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将欠缺部分纳入规划,列出建设计划,并负责新建消火栓的定点、定位工作。
市建设局:对商场、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责令立即拆除。
市市政局:负责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整好用。
市安监局: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督促、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