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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内容8篇
大小:29.62KB 7页 发布时间: 2022-11-11 18:38:19 3.46k 2.33k

3.碘伏

药店购买的碘伏⼀般为5g/L(W/V),可直接⽤于⽪肤、粘膜的消毒。

4.84消毒剂

84消毒剂是常见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成分为次氯酸钠。可⽤于⼀般物体表⾯、织物、⾎液、排泄物等的消毒。

浓度为250mg/L-500mg/L的84消毒剂,可⽤来对桌⾯、台⾯等⼀般物体表⾯进⾏擦拭,也可⽤来拖地或者浸泡织物。以浓度为5%(±1%)的84消毒剂为例,可⽤普通矿泉⽔瓶(500ml)取2升⽔(4瓶),倒⼊⽔盆中,再加⼊2满盖(约16ml)84消毒液,有刻度容器的使⽤刻度容器量取液体会更准确,适当搅拌均匀,即可⽤⽑⼱或抹布浸湿后擦拭台⾯或浸泡物品,作⽤30分钟以后,台⾯可再⽤清⽔擦拭。

消毒可能被⾎液或排泄物污染的部位时,可使⽤20000mg/L的84消毒剂直接覆盖或者浸泡。配置时以浓度为5%(±1%)的84消毒剂为例,可⽤普通矿泉⽔瓶(500ml)取1.5L⽔(3瓶),倒⼊⽔盆中,再加⼊1瓶84消毒液,混匀后使⽤。

5.过氧化氢消毒剂(双氧⽔)

⽇常消毒⽤的是医⽤双氧⽔,医⽤双氧⽔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酵母菌,⼀般⽤于物体表⾯消毒。双氧⽔具有氧化作⽤,常⽤浓度为3%,擦拭到创伤⾯,会有灼烧感、表⾯被氧化成⽩⾊并冒⽓泡,⽤纯净⽔清洗⼀下可缓解灼烧感。

特别提醒:

1.75%酒精可有效消毒,但属易燃易爆物,极易引起⽕灾,使⽤时⼀定要注意安全,注意切断电源,在机器冷却后再进⾏消毒,只能擦拭不得喷洒;

2.84消毒液与酒精、含有盐酸的洁厕液等不可混合使⽤,混合后可能⽣成有毒氯化物或剧毒氯⽓危害健康。

3.配制好的消毒液不可再与其他消毒或清洁⽤品(⽐如酒精、洁厕灵等)混⽤,这样既不能增强功效,更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毒副作⽤。

4.含氯消毒剂有⽪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时应戴⼝罩和⼿套。

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内容6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规定,请⼤家严格执⾏。

⼀、进⼊⾷堂⼈员必须佩戴⼝罩,消毒⼿部(消毒液挂在进门墙壁上);

⼆、排队就餐⼈员必须间隔⼀⽶以上距离;

三、就餐⼈员原则上在⾷堂取餐后在各⾃办公室就餐;

四、⽆特殊情况下午餐取餐时间:⼆楼⼯作⼈员11点20分取餐;三楼⼯作⼈员11点30分取餐;六楼⼯作⼈员11点40分取餐。早、晚餐有序取餐不受时间约束。有外出需提前取餐的⼈员不受此规定约束;

五、在⾷堂⼈员少于10⼈(含餐厅服务员)情况下,可以⾷堂就餐,但必须⼀⼈⼀桌,不得同桌吃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堂必须每天坚持桌⾯、地⾯消毒卫⽣,桌⾯以酒精消毒液为主,地⾯以84消毒液为主,每天两次;

七、餐厅服务员必须佩戴⼝罩,⼿套;

⼋、⽆必要进⼊餐厅⼈员不得进⼊餐厅;

九、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要求和中⼼有关规定执⾏。

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内容7

⼀、⼈员核查

(⼀)⾷堂启⽤前,应对所有⾷堂从业⼈员休假期间居住史和旅⾏史等信息进⾏调查摸排,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管理;

(⼆)从事接触直接⼊⼝⾷品⼯作(包括从事清洁操作区内加⼯制作、切菜、配菜、烹饪、⾯点、饮料调配、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作)的从业⼈员应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明;

(三)每⽇对⾷堂所有员⼯进⾏健康检查,落实晨检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肤有伤⼝或感染的从业⼈员不得安排上岗;

(四)所有在岗⾷堂员⼯应配戴⼝罩上岗,并按要求及时更换⼝罩,废弃⼝罩应按相关规定安全处置。⾷堂员⼯在制备⾷物前、餐前便后、接触垃圾或其它与加⼯⾷物⽆关动作后,应按规定清洗⼿部。

⼆、环境卫⽣

(⼀)加⼯场所应保持整洁: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沟、操作台、⾷品加⼯⽤具等设施设备应清洁,不得存在破损或脱落、地⾯有积⽔和积垢等可能影响⾷品加⼯经营安全的情形;

(⼆)保持加⼯场所的`通风换⽓,确保空⽓流通、清洁卫⽣。对⼈员活动频繁的供餐场所地⾯、物体表⾯,每⽇⾄少1次预防性消毒处理;

(三)供餐前应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等进⾏全⾯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具要避免混⽤。厨房⽤具、餐饮⽤具要全⾯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

(四)开餐后要加强对⾷品处理区、就餐区、⼈员通道、⾷品货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频次,要避免使⽤中央空调,定期对空⽓过滤装置进⾏清洁消毒。

(五)每天对⾷堂餐厅地⾯、桌⾯进⾏消毒。在⾷堂公共卫⽣间区域等员⼯接触的地⽅,增加洗⼿液,加⼤卫⽣间的清洁和消毒频次。

三、⾷材查验

(⼀)⾷堂供餐前,应对库存的⾷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品及原料、⾷品添加剂进⾏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材,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要严格落实⾷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确保⾷品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禁采购按规定应当检疫未检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产动物⾁类,严禁采购、贮存、使⽤亚硝酸盐,不得使⽤发芽⼟⾖、新鲜黄某某、野⽣蘑菇等加⼯⾷品。

四、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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