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4.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15.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6.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7.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8.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19.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0.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
2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活动。
22.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2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
24.《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5.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26.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27.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28.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此种情形的召回为(三)级召回。
29.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30.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31.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32.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规定,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
33.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34.公安机关收到有关“瘦肉精”线索后应立即进行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迅速依法立案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接到线索之日起(2)日内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移送部门,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35.人民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司法建议),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36.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书面通知(行政执法机关),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案卷材料退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
37.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8.公安机关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立案监督。
39.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40.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4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4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22)条。
4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一年七月九日)起施行。
44.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4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
46.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47.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48.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49.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50.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51.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