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重症救治设施设备配置。
加强有创、无创呼吸机和高流量氧疗设备、ECMO等抢救设备的配置,加强监护仪、指脉氧检测仪、电子血压计等监护设备的配置,加强亚低温治疗仪、血气生化分析仪、血液净化机、纤维支气管镜、床边X光机、床边彩超、可视喉镜等相关设备的配置。
五、提标改造方舱医院
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将现有方舱医院全部提标改造成为亚定点医院,其中:县医院保持现有规模(800张),县将新方舱医院改造成亚定点医院(1000张),县将县第一人民医院、方舱医院改造成亚定点医院(1500张),沟(500张)、潭方舱(1000张)、市第二人民医院(500张)作为利州区亚定点医院,相关单位和县区要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亚(准)定点救治医院设置规范(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57号)要求,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以县区为单位,将现有方舱隔离点转化为方舱医院(床位不少于500张),用于收治辖区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
六、发挥医联体和医疗协作区作用
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救治”的原则,科学统筹医疗资源,完善医联体和医疗协作区的三级综合医院转换机制,落实以网格化布局的城市医联体为载体,推动重症、危重症高风险人群救治工作全覆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高风险人群建立台账,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健康监测,用红、黄、绿进行分级标识,重点做好红、黄标识人群的健康监测,一旦发现感染和加重倾向,立即进行转诊处理。
基层医疗机构要落实基层首诊和居家治疗,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乡村医生为新冠肺炎高风险人员提供抗原检测指导、居家健康监测、药物对症治疗的能力。
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各县区要分别以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分别收治网格化内的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
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超出医联体内县级医疗机构收治能力的,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转诊至医疗协作区牵头的市级三级医院治疗(其中青川县、昭化区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分别转往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医联体牵头医院要发挥人员保障、技术保障、远程保障的作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高风险人群的健康监测和及时转诊服务。
七、开展多渠道的诊疗服务
扩容提质咨询服务,通过在120急救热线、12345政务热线、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等平台增加席位和人员等方式,24小时不间断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通发热门诊(诊室)咨询热线,提供健康服务咨询。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大互联网诊疗服务供给,要依托互联网医院平台开通发热、慢性病等线上咨询服务,通过增加网络接诊人员排班、提升响应速度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发热咨询、居家观察指导、慢病复诊、药物配送等服务。
鼓励通过互联网诊疗、网订店送等方式,方便居家观察患者就近便捷获取解热镇痛止咳类药物和慢性病常用药物。
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尽快开通医保线上支付功能。
八、强化新冠药品耗材储备
各县区和医疗机构要结合《关于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储备通知》要求,按照医疗机构36%、企业(含药店)64%的标准,分级分类做好药物储备。
普通型、重症及危重症感染者治疗药物采取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的方式,储备奈玛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200盒(实物储备20盒,协议储备180盒)、阿兹夫定2000盒,奈玛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督促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负责储备,阿兹夫定由各县区按照诊疗量比例进行储备。
发热、镇痛、止咳、化痰等常备治疗药物,三级医院按满负运行60天进行储备,其余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满负荷运行30天储备。
九、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所有医疗机构全面升级防护措施,严格落实二级防护要求,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佩戴N95口罩、防护面屏,并根据岗位需要着隔离服或防护服。
所有医务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保障正常医疗服务,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确保有效防护的前提下,不入住闭环酒店,实行“医院+居所”两点一线管理。
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各县区要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合理安排班次,避免过度劳累或带病上岗。
十、确保正常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确保诊疗工作正常运行,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得因收治阳性患者影响常规诊疗和急危重症救治,特别要做好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基础疾病、孕产妇、新生儿、血透、肿瘤放化疗等患者的医疗服务。
各县区要为医疗机构切实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医疗机构内感染判定要充分调查、科学分析、综合研判,通过科学防护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加强医务人员激励。
加强宣传引导,让全社会科学理性认识传染病及其风险,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为进一步加强病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提高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新冠肺炎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交叉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病区工作人员和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xx(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1﹞65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普通病区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感染后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普通病区工作人员、患者或其家属、陪护发生1例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
2、预警机制
(一)加强培训。
医院和科室应加强人员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避免感染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