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不得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错
3.确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关键在于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通过立法确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明确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才是合法的、有效的。
对
4.利用互联网技术向近亲属发送诈骗信息,诈骗到数额较大的财物,即使近亲属谅解,也不能从宽处理。
错
5.为了防御网络监听,最常用的方法是信息加密。
对
6.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宣扬封建迷信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对
7.互联网是通过网络适配器将各个网络互联起来。
错
8.欧盟早在1995年就在相关数据保护法律中提出了“被遗忘权”概念,任何公民可以在其个人数据不再需要时提出删除要求。
对
9.薄弱点扫描本身并不会保护计算机系统,需在找出薄弱点后采取安全措施。
对
10.可能给电脑网络系统造成影响或者破坏的人只有黑客。
错
11.网络侵权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错
1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国家标准规定:一个汉字用4个字节表示。
错
13.个人电子邮箱不属于个人信息。
错
14.某网站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他人的病历资料,此行为受法律的保护。
错
15.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涉及争议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变更。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