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临床症状早期识别。
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
三是增强病例“早发现”意识。
发热门诊全部患者都要进行新冠核酸、常规检验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
同时,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4-6小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对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
四是规范病例转诊。
要按照新冠诊疗方案要求,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由专人专车(负压救护车)尽快转送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四)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查工作
1、要提高检测能力。
按照《XX中医院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对发热门诊病人、急诊留观病人,门诊呼吸内科病人、新入院的住院病人,住院陪护人员以及医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就诊人员愿检尽检。
要根据要求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核酸检测的能力与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
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考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2、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
重视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工作,使核酸检测既保“量”又保“质”。
加强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
加强对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日常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实验室参加省级临床实验室的室间质评。
实验室要做好日常室内质控,有专人负责室内质控,并定期将室内质控情况报医院防控指挥部。
加大核酸测人员的培训力度。
按照《新冠实验室测检测技术指南》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要求,常态化组织临床护理人员和核酸检测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各类标本。
实验室检测人员要熟练掌握标本处理和检测方法,最大限度减少结果误差。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2版)》,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程序文件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误或意外的处理操作程序,做好实验室环境消毒处理记录。
严格按规定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标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住院病人分区管理
1、对初步诊断不能排除相关病毒感染的病人,应当进行血常规、肺部CT、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2、对需住院治疗的,必须经预检分诊、普通门诊(或发热门诊)初步排查后,按照分区(过渡病房、普通病房)管理要求安排入住,新收入院的患者安排到过渡病房,并进行单间收治,经排除新冠感染后再转至普通病房,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对可疑患者应立即转入感染科隔离病房,通过影像学、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方法做进一步鉴别诊断,排除新冠可能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六)切实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医院感控督导员制度,认真开展新冠常态化防控下的医院感染监测与质量控制工作,全院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
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采取网上预约挂号等措施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
开展院感防控全院全员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
(七)做好医疗资源和防护物资的储备
对感染科隔离病区进行全面排查。
确保发展门诊观察区、传染病房隔离区各项措施设备完好,一旦需要,可立即投入使用。
做好防护物资和设备设施的储备。
对医用耗材、药品、消毒用品等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质设备动态储备管理,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八)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加强全院全员新冠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确保培训工作实现“全院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