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建模式(一)一个县级医联体
以县人民医院为核心,县医院联合14个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实施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组建医联体。
2017年内县医院选择4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先行开展医联体试点,2018年全面推开。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经评估具备相应服务和管理能力的,可作为医联体牵头医院。
(二)两个专科联盟
以县级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发挥中医、女]幼特色,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可包括民营医院及社区卫生机构),组建区域专科联盟。
1.以县医院中医针灸科等市级重点专科为主,选择中医基础较好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县域中医专科联盟,带动全县中医药发展。
2.以县医院妇产科、儿科为主,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选择四个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县域妇产科和新生/L专科联盟,带动全县夕]产科和新生儿科发展。
(三)两个共享网络
1.以县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建设影像、心电、检验、消毒等共享诊断(供应)中心,建成县乡远程会诊诊断共享网络平台。
2、以居民健康卡(或医保卡)为载体,整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院就诊信息等健康服务信息,建成患者随时查阅、医生随时调阅、健康管理机构随时共享的预约挂号、预约住院、预约检查、诊间结算、健康咨询、送医送药等便民服务一卡通信息网络平台。
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医联体服务模式
1、完善医联体管理和协作制度。
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建立理事会等方式,完善组织管理构架和协作机制,促进协作关系的建立,医联体内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来的隶与投入渠道保持不变,双方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导下,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的方式建立契约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赋予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定的管理职能,在此基础上开展纵向合作。
按照就近及属地原则,开展松散型和紧密型等不同模式的合作,建立托管型、技术协作型等不同模式的合作,建立托管行、技术协作型等不同类型的医联体,通过联合发展、专科共建、对口帮扶、临床带教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2.落实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县医院主要负责“25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基层提供技术帮扶,对县外实行集中转诊。
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并继续做好公共卫生、管理村卫生室等工作。
凡乡镇卫生院能够收治的病种,县医院应严格控制收治数量。
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村医导诊作用,引导群众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
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康复期患者慢性病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连续性服务。
3.有序实施双向转诊机制。
以群众的健康需求为中心,实现就诊转诊的无缝衔接,形成医院与基层结合、医疗与医保结合、医疗与预防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在医联体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县医院要预留不少于10%的专家号和床位。
乡镇卫生院确需转诊的患者,由县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患者在县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由县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县医院要根据本县住院病人主要流向及县外医院对口支援情况,选择若干家县外专科医院或三级医院作为转诊合作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指导帮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对具备在县医院诊疗条件的患者,合作医院应及时转回,并通过医生跟踪等方式继续治疗。
(二)提升医联体服务能力
4.加强县医院重点专科级薄弱专科建设。
县医院要按照《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
县医院以重症医学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急诊科、呼吸科、消化科、儿科、妇产科等为重点,使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消毒供应中心的能力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点做好儿科、孕妇保健科室的建设。
扩大病种覆盖面,诊疗病种范目包括县域内所有常见病、多发病,能够确诊大多数疑难病和重大疾病,普通外科、骨科、妇产科等能够开展本专业大多数常规手术,内镜微创治疗病例和全身麻醉病例比例逐年提高。
5.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
应用“互联网+医疗’’等手段提升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建立覆盖全人口和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信息服务网络。
以居民健康卡(或医保卡)为载体,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一体融合机制。
县医院现有临检、心电、消毒供应中女等资源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放。
探索县医院设置诊断远程会诊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检查中心、孕/妇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实现医联体内临检诊段结果和会诊共享,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内机构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