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提升突发公共事件中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动“互联网+医疗’’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服务。
2018年6月前,完成县医院设置诊断远程会诊中心的建12月底前县医院远程会诊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互联互通。
6.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基层医疗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的网底,按照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强化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
基层医疗机构重点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和健康卡的整合,方便市民就医查询,为县医院提供居民健康基础信息。
医联体内重点要加强和完善远程会诊、业务指导、急诊急救、对9帮扶等工作。
加强医联体内医师多地点备案制度的落实力度,除完成规定的医师下基层任务外,还要统筹考虑医、技、护人员的引上进修和下派指导工作。
医联体内核心医院每年下派到基层医院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数要达到医院总人数的30%,帮助基层能力提升和专科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首诊能力,逐年提高疾病谱排序前五位疾病的诊疗能力,病种覆盖达到乡级规定病种的80%以上。
加大基层全科医师培养力度,达到乡镇卫生院每万人拥有1—2名全科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2—3名全科医师。
7.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特殊家庭签约覆盖率达到100%。
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开通患者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签约居民享受连续处方优待政策,对病情比较稳定、依从性比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探索建立医联体内慢性病药品代采制度,通过长处方、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8.促进中医药服务健康发展。
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医院疼痛、针灸、康复、理疗、骨科等中医特色专科建设。
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开展25种以上适宜技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开展1 0种以上适宜技术,重点推广使用蜡疗、拔火罐、刮痧、艾灸、针刺、按摩、药膳等中医传统疗法。
鼓励县医院设置养老床位,重点发展老年病、老年康复、安宁疗护等业务。
强化中医人才建设,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老年病、康复、理疗、中医药保健等业务指导和培训。
把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作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作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9.合理调配医联体内人才资源。
切实落实县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强化县医院在人事管理、副职推荐、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方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限。
建立健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有序流动机制,采用“沉下去带教、送上来培训”等方法,3年内将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建立学习激励机制,确保上派学习和下派支援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不降低。
逐步探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县管院用”模式和定期交流轮岗工作机制,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合理调整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做好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满足基层群众需求。
(三)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
10.强化财政支撑保障作用。
县政府承担办医主体的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
将医联体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医联体建设,重点做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经费的保障,加大在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上下联动等方面的投入,解决好群众愿意在基层首诊和基层“接得住”等问题。
县财政每年安排㈠贝资金,用于支持县级医联体建设。
11.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要求,枝叫凋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
切实推进适应分级诊八仙度建设需要的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卜休差异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实施连续㈠算起付线的政策。
完善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政策,制定双㈠伯诊标准,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伊㈠则安规定不予支付。
积极探索以医联体为对象的医保总额M刊·、考核管理和付费办法,建立医保基金总控结余激励机川…址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改革,逐步提高门诊统筹标准。
12.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激励引导患者按分级诊疗制度有序就诊。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基础上,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研究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逐步理/顷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