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极端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教体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
成立乡镇中心校校长、基层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任本单位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基层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校及教学点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流程
1.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雷电、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预警,各乡镇中心校、农村基层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气象预报手机软件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提醒学生和家长做好防范工作。
2.各校在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情况的时候,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是否采取停课措施,会议结束后30分钟内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市教体局天气极端恶劣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分管领导,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请示市政府同意后,部署相关学校实施或全市统一实施,同时报市教体局备案。
3.实施应急预案后,各学校(幼儿园)要迅速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复家长的咨询。
同时,应急领导小组要24小时在本单位,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学校校舍、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电源电线等部位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凡是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4.如果需要停课,必须由班主任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告知内容应包括停课原因、停课时间、复课时间及相关安排等。
学校班主任要安排好学生停课期间的学习生活。
停课后,学校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对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或因交通等原因不能回家的住宿生,学校和家长沟通好,学校要安排专人管理,做好看护与生活安排,组织好到校学生和在校住宿生的日常活动,尤其要规范好住宿生的在校行为,做好住宿生的饮食安全工作,禁止住宿生到校外购买食品。
5.复课后学校要根据停课时间及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延期复课。
四、责任追究
各乡镇中心校、基层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教体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为确保全体教师和幼儿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全面做好我园对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区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淄河中心幼儿园的抢险救灾工作。
副组长职责:根据幼儿园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
及时向中心校安全办公室汇报,分析汇总有关灾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
组织足够的应急物资送达抢险学校现场。
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学校抢险救灾工作。
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组织幼儿和园内工作人员撤离和转移。
各成员职责
1全面掌握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灾情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负责检查本班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班级正常教学和活动秩序。
3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园区救灾工作,稳定好幼儿的情绪,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汛期、台风期间各学校负责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防汛抢险力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落实必要的抢险措施,严格实施防汛防台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