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管理工作
14.单位何时建立职代会制度?
与建工会同步建立。
15.单位一般每年召开几次职代会?
一到二次。
16.职工代表比例如何确定?
过去按照10—30%的比例,现在按照《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比例确定: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代表基数为40人,职工人数每增加100人,代表增加7人。
17.《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何时施行?
2008年1月1日。
18.职代会一般有哪些职权?
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专项合同;选举集体协商代表和职工董事、监事;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民主评议管理人员和工会干部;听取行政、工会、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等。
19.企业厂务公开制度何时建立的?
从建会时开始。
20.厂务公开一般有哪些形式?
厂务公开栏、厂报、厂情通报会等。
21.厂务公开主要公开哪些内容?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工的奖惩等。
22.签订集体合同有哪些程序?
产生协商代表(职工方的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工会提出要约、行政方复约、召开协商会议、形成草案、职代会审议、报劳动部门审核。
23.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如何确定?
从签订之日起,一般为1—3年。
24.你单位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通过职工方与行政方集体协商确定。
25.什么是“一办法六条例”?
一个办法即:《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六个条例即:〈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26.《劳动合同法》何时施行?
2008年1月1日。
27.什么是“五五”普法?
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6.1-2010.12)。
2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29.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0.《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1.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生活保障及女职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