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皮刀、手术踞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等。
药物性废物:废弃的一般性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及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如:戊二醛、酒精、碘伏、碘酊、洗必泰等,汞血压计、汞体温表。
处理程序:(1)分类收集:分别放入黄色垃圾袋内(传染病患者医疗废物要双层包装,并注明“传染”),利器需装入利器盒内,3/4满时扎口、贴标签并注明垃圾种类、产地、
日期、签名;
病区与物业公司在交接单上登记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公斤并双签字;
医疗垃圾应日产日清。
标准预防的措施:
(1)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要戴手套;
接触不同病人时要更换手套,
脱手套后要洗手。
(2)对病人进行任何有血液或体液喷溅的操作时,要穿防渗透的隔离衣或围裙、鞋套,
同时加戴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3)病人用后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4)处理锐器时应防止被伤害。
a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把用过的器具传递给别人。
b在使用注射器时,千万要注意:不要向用过的注射器针头上套针头帽;
正确使用利器
盒。
c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可能减少创口出血。
d在创口缝合时,一定要避免意外刺伤。
e不要将锐利废弃物与其他废弃物混在一起。
F、被感染性物质污染后医疗器具要正确处置:放入器械回收盒,用供应室密闭回收,集中处理(除朊毒体、气性坏疽、不明原因突发传染病污染的医疗器具先消毒-后清洗),其
他患者使用的器具均先清洗后消毒。
5、医务人员发生针刺伤后的处理:医务人员一旦发生HBV、HCV、HIV等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按要求处理。
(1)局部处理
a、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b、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全身处理
a、调查病人的检测结果,如HBV、HCV等阳性者,应根据暴露情况,在消化科等相关医师指导下对职业暴露者进行预防性的治疗。
b、对于既往已有免疫,其抗HBs抗体>10/ml时,不需要进一步治疗。对于没有iu免疫力的人,应根据暴露情况预防性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尽早使用(最好48小时内,最迟<1周),同时进行乙肝疫苗的全程接种。
c、免疫接种后,还应定期进行血清学检查,以确定是否有了合适的血清学反应。
d、如为HIV职业暴露,应在疾控中心艾滋病所的指导下处理:如在暴露后的当时、1周、第4周、12周和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
预防性服药者,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观察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医务人员发生针刺伤后的报告:本人24小时内填写职业暴露(或锐器伤)登记表,详细填写暴露时间、地点、经过以及暴露的方式、部位、损伤程度、处理方法、暴露源的种类、含病毒情况等,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名后报感染管理科。根据暴露情况报医保办公室备案。
如果HIV职业暴露,感染管理科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疾控中心艾滋病所的
指导下处理,定期随访、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