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值日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并送去校医室救治。如校医、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必须由校医或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领导或其他行政,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
事件的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拔打“110”报警求助。
(八)楼道安全应急预案
1、不准在楼道狂追狂打、高声叫喊
2、不准抓着楼道扶手滑行玩耍
3、不准攀爬楼道围栏
4、集体行进中,不准在队伍中弯腰捡拾地上的东西和系鞋带,不准推挤同学
5、楼道中要做到礼让右行。
6、上学、放学、课间操等人员通行的高峰期,禁止其他人员在主流人群中逆行;同时校园值班人员要在人流密度大的地方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保卫处负责楼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宣传、班级集体活动行进线路的确定、学生楼道行进规范的训练,楼道管理值岗教师的安排和管理检查、楼道安全检查记录。
8、楼道安全管理责任及值班人:
总负责:季红祥
分工:星期一:金士华星期二:杨红雨星期三:洪高峰
星期四:季洪祥星期五:王学来
(九)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追逐、打球、攀爬窗台(围墙)、滑楼梯栏杆等。值日教师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上述违规行为。
3、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早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序的上下楼梯,值日老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三、信息报告:
1、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学校应急处理小组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
3、应急事态期间,学校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县教体局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和相关精神,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把校园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校园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各校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各校园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和延伸。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领导机构
组长:
①研究决定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工作对策,审定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②开展一般、较大突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在教体局领导下开展重大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③在应对和处置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工作中协调与乡镇、村委的关系。
④领导全系统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⑤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