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四个业务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1.中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心学校,负责指导学校突发学生溺水事故的监测预警,协调学校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
2.四个业务工作小组:
①救援及疏导小组,由事发学校人员组成,负责伤员的抢救及现场秩序维护。
②事故救护小组,由事发学校人员组成,负责联系医院、伤员抢救及运送。
③善后及后勤工作小组,由中心学校办公室及事发学校行政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事故调查、家属安抚和保险赔付等。④对外联络小组,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外宣传。
五、运行机制
1、预防。按照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求,严格落实任务清单,切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2、预测和预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突发学生溺水事故预测、预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保障应急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应急报告。当突发学生溺水事故后,事发学校要
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人数、简要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六、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学生溺水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学校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报告,并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恶性发展。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及时赶往事发地或事发学校,协助、参与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重或特别严重学生溺水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恶性发展,并教体局、乡镇政府报告。
(二)应急响应
接到严重或特别严重学生溺水事故报告后,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采取如下处置措施:
1.中心学校校长带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赶赴事发学校或事发地,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对事发学校或事发地做出具体指示,责成学校事发现场负责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协调事发学校与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4.请求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三)指挥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中心学校和事发学校或事发地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障应急通讯畅通,统一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和若干个业务工作小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与属地政府、相关单位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员。
4.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
5.采取措施保障事发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向县教体局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事项和工作建议。
(四)应急结束。
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机构确认学生溺水事故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已经消除,即向县教体局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教体局同意,应急预案终止实施,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即告撤销。
七、后期处理
1、现场善后。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发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对现场留证、现场清理和处理,建立完善专项工作台账,安抚受害人家属情绪,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维稳工作。
2、保险赔付。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主动向相关保险公司报案和联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落实保险赔付工作。
3、事故调查。中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统计人员及物资损失,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送交县教体局。
4、执纪问责。在学生溺水事故充分调查取证且事实、责任清楚之后,依据《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进行执纪问责。
八、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完善学校的安全防卫制度,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