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病控制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六)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电,各年级应启动预警措施,各楼层值岗第
一时间到位指挥,要求最短的时间内每班一名教师负责管理。校长室成员无特殊情况接到值班领导电话后必须到现场参与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员应马上指挥生活区值周老师,各楼层值日老师,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盥洗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②马上开启过道、扶梯平台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电期间有关问题决策人员:吴少忠;
④恢复通电后,各班负责管理教师应及时回收残余蜡烛,严禁将蜡烛带入寝室。
2、如遇食堂停气,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应时。
①食堂主任应马上报告主管校长;
②全体班主任应延迟离岗,重新组织学生回教室,安排相关活动;
③迅速与供热单位联系,摸清情况;
④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学生;
⑤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
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
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发生后
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
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填写《红河镇庄皋小学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
六、各校要制订相关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管理的应对措施,具体落实人员,以认真有效贯彻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师生平安。
一、校舍发生火灾时:
1、当校舍发现火情后,第一发现人应通过电话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接警人员讲清楚起火地点、单位、燃烧物、燃烧程度等,并立即向值班人员或值班领导报告。
2、当火灾发生后,校领导要保持镇静,统一指挥。通过火灾现场烟雾的走向寻找安全出口,有秩序地离开现场。
3、值班人员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及时清点人员,弄清学生情况,如有需要应组织再次营救,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或拨打120进行救助。
4、学会自救。各教室上课教师指挥学生贴近地面,如有可能则把毛巾弄湿后捂住口鼻匍匐前进。尤其是在穿越烟雾区时,尽量屏住呼吸,快速前进,从而减少有毒气体进入体内,以最快的速度撤离。
二、周边地区发生严重交通安全意外时: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9”报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出事的车辆或人员数,对肇事的车辆要予以阻留,以防逃脱。
2、组织同伴或路人进行救护,也可拨打“120”求助,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以便处理。
3、在得知伤者的姓名和住址后,及时与班主任或其家长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照顾。
4、组织人员妥善保管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到来。
三、校舍发生坍塌时:
1、校舍发生坍塌时,第一发现人要及时阻止学生继续向前拥挤,并按秩序向后退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将事故地段的学生逐一带到安全区。
2、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弄清学生情况,如有可能,就地组织师生营救队伍进行自救或营救。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学校领导,以便更好的组织营救工作。
3、组织医疗救护小组,就地开展对伤员的救护,保证在医护人员到来前,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
四、发生食物中毒时:
1、送餐人员应立即终止将剩余食物出售,并将之妥善保管;组织教工及时将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拨打“12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人数、中毒症状,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校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