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搬运车辆统一发放“搬运车辆通行证”,非专门搬运车辆装运物品出校时一律凭“大件物品出门证”,“大件物品出门证”必须由各学院、部门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方可出门。
(二)实行楼宇安全值班责任制。
1、自7月21日至9月15日搬迁期间,各楼宇实行值班责任制。
每栋楼各学院、部门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值班,责任到人。
值班时间从早上8:00至20:00,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到位,确保所负责楼宇安全。
校内所有大楼(集体宿舍除外)每天晚上十点锁门,个别需做实验的同学需事先提前到本楼值班人员处申请登记。
20:00至次日8:00交由保安巡逻。
各学院与部门值班名单在7月18日12:00之前一式二份同时报搬迁指挥部和保卫处(值班样表见附件1)。
2、各大楼责任单位如下:
生态楼:南北区域分别由生命学院、食品学院负责
食品学院大楼及六号宿舍楼底楼:食品学院
科技大楼:生命学院
第一、第二教学大楼:后勤处组织物业部门具体负责
海洋大楼:五楼由现教中心负责,一至四楼可由海洋学院、工程学院独立安排值班、或二学院协商统一安排。
金工楼:请入驻实验室所对应的相关学院加以关注。
综合楼:以成教学院为主
图书馆楼:图书馆
行政楼:由机关组织拟定值班安排
学生公寓、医务室、体育馆、食堂、配电站等:后勤服务中心
3、值班要求:
1)楼宇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谁值班、谁负责。
2)值班人员必须加强楼内巡查,上午不少于2次,下午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3)做好值班日志。
4)值班结束时负责大楼锁门,钥匙统一交门卫室,并做好登记。
9月16日至楼宇移交前的楼宇安全值班要求,各学院、部门服从搬迁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与指挥。
(三)加强保安巡逻
保安巡逻白天每2小时至少1次,晚上每1小时至少1次,保安在巡逻中必须2人以上同行(夜间4人同行),并携带对讲机和警棍。
应重点加强对学生行李存放区域的巡逻。
巡逻必须到点到位。
五、学海路校区安保工作要求
1、校区原则上已无学生,拟采取封闭式管理,放假期间两校门关闭,但需实行24小时值班。
南门值班保安必须顾及目前存在的与电力学院之间的临时通道。
非学校班车及上级职能部门车辆一律禁止入校,行李搬运车辆凭“搬运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区。
2、实行中层干部带班巡查制度。
由各学院、部门每天轮流安排1名中层干部带队上、下午至少1次对校区进行巡查,重点巡查计算机房、听音室、实验室、办公室、行李堆放点等重点区域。
值班时间:7月21日至9月15日每天8:30-16:30。
巡查要有记录(巡查记录本放在g1204室)。
3、保安巡逻白天每2小时至少1次,晚上每1小时至少1次,保安在巡逻中必须2人以上同行,并携带对讲机和警棍。
应重点加强对学生行李存放区域的巡逻。
巡逻必须到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