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20年9月9日因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而解除。
二、被申请人支付克扣申请人的20年9月1日至20年9月9日的工资300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聘请律师的费用人民币3000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劳动纠纷已经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案号为深福劳人仲案[20]20号。申请人与20年9月9日因被申请人无故克扣工资而被迫解除了关系,被申请人也无故克扣了申请人9月份工资300元。同时申请人聘请律师代理劳动仲裁而支付律师费3000元,依法可要求被申请人方承担。故申请人增加上述仲裁请求。
此致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增加申事项请书精选8
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准予延期举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之间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申请人发现本案劳动关系十分复杂涉及多方主体,有些事实和证据仍需调查核实。因时间仓促,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为保障申请人的仲裁权利,现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安徽省劳动争议处理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特请贵委准予延期(望延期日)举证。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增加申事项请书精选9
申请人:,出生年月日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电话:地址:,邮编: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个月经济补偿金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年月至20年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市劳动仲裁委员
申请人:
劳动仲裁增加申事项请书精选10
撤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号裁决。
事实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