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母亲早逝,父亲年纪已大,孩子满一岁后,我不得不同意离婚。但有一个条件,前夫必须先帮我把孩子送到能上学的地方。前夫家住在织金县下辖的一个乡镇,每次往返的路费要200多元。孩子的所有费用都由我承担,前夫家只负责照看孩子。即使孩子有一点小病,前夫也会通知我去带孩子看病。前夫家庭对女孩的成见以及前夫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让我感到非常担忧,我担心一不留神孩子就会发生什么意外。
因此,我每个月至少要去看孩子一次,这让原本已经贫困的我雪上加霜。我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我想到领导对我和孩子的经常关怀,所以我鼓起勇气,向领导提出请求,恳求领导在经济上帮助我一把,我会在实际工作中回报领导对我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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