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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10篇
大小:469.3KB 4页 发布时间: 2024-02-26 16:20:55 3.46k 1.67k

__人民法院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4

申请执行人与申请人的借款纠纷一案已经有法院的判决,判决申请人支付500万元借款及利息。然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擅自与案外人达成协议,将申请人1500余万元的借款抵押物转让给了案外人。案外人将500余万元汇入申请人账户,申请执行人随即扣划了这笔款项并视为履行了判决书的支付义务。

最近,申请人收到了拍卖行的通知,称申请执行人已经委托他们对抵押物进行拍卖。然而,申请人认为这种继续执行本案并拍卖抵押物的行为是不妥的,因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报告,申请执行人在截止到某个日期之前已经从申请人账户中扣划了500万元贷款本金和利息,也就是说申请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判决书项下的义务。

二、申请人的抵押物与案外人是否达成转让协议,与本案执行无关,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三、案外人向申请人账户支付的500余万元款项已经成为申请人的所有权,申请执行人从申请人账户扣款只能说明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判决书的支付义务,本案已经完全履行。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已经完全履行了判决书的义务,法院继续执行本案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因此,申请人特此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依法终结本案的执行。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5

何某,女,__年x月x日生,住所:__,现无业。

请求不予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柴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与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__年4月7日送达生效。xx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某诉称王某于__年x月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申请人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没有大额支出或投资行为,没有需要借款的必要。王某向柴某借债并未告知申请人,也没有将这笔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来证明王某欠其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也存在模糊不清之处。

首先,柴某借出50万元巨额款项,却不知道王某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某提供的欠条金额单位无法辨认,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和方式,与常理不符。

其次,柴某与王某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某用来威胁王某维持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的借钱一事根本就不存在。

第三,即使王某主动给柴某出具了50万元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某对柴某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请人与王某已于__年x月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的房产已经合法分割,属于申请人所有。然而法院却在“未审先判”的情况下,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某与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理历时1年5个月,然而在此期间,柴某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也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某已于__年x月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的房产已经合法分割,属于申请人所有。然而法院却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申请人来说,这是在“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调查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20__年4月9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6

申请人:吴某,女,19__年3月5日生,汉族,无职业,住__市__区__路__组。

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是夫妻关系。在强制执行中,贵院于_年7月4日冻结了张某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由于没有生活费,现在我们两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目前涉案的法律文书正在申请再审中。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张某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根据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被执行人的必需生活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也是案外人,更是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中的1100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照合理的执行程序,申请人应享有其中的550元,不应该被列入执行范围。剩下的550元应该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需费用的基础上,才可被执行用于偿还债务。

希望贵院认真考虑以上异议,执法的同时不要违法。谢谢!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__

20__年x月x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7

近日,肖某与王某的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法院错误地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根据法律提出了执行异议,并请求法院中止执行被执行人王某的个人财产。

具体情况如下:异议人是__年__月__日出生的男性,汉族,现居住在__,身份证号码为__,联系电话为__。__年__月__日,异议人的自建房屋(包括宅基地和房屋)在政府拆迁后由政府负责安置。当时,肖某与王某还是夫妻关系,因此肖某享有一个自建房安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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