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日报告、零报告”机制。()
复学后,各村校向中心校报告,学校、幼儿园施行“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即无疫情也应零报告。中小学、幼儿园应于每日向教委体艺卫科上报前1日0-24时学校疫情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处置。
1.晨午检排查
①第一类情况:一旦发现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学生、教职员工自感不适,应立即将可疑人员带入校卫生室,进行初步诊断,不能排除及时由医疗保障组通知属地医院。
②第二类情况:在每日体温监测中,如果发现体温≥37.3℃,但无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学生、教职员工自感发热,应立即将患者带入校内隔离室。休息15-30分钟,再次测量体温,如体温仍≥37.3℃,医疗保障组应安排专人陪同派专车送医院排查。
③第三类情况:如体温≥37.3℃,并伴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无需再次测量体温,医疗保障组应立即送校内隔离室隔离,同时尽快安排专人派专车送医院就诊。
2.报告
出现第一类情况需要送医的,应急医疗保障组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班级、姓名、症状、人员属性等)报告校领导,同时联系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人。
出现第二、三类情况,应急医疗保障组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班级、姓名、症状、人员属性等)报告校领导、属地疾控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联系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人。
3.处置
①送诊期间:可疑症状者转离后,应急医疗保障组应按相关要求对隔离场所、所在班级或办公室或其他相关区域、转运车辆等做好消毒消杀、健康教育、风险沟通工作。可疑症状人员为学生或教师,所在班级可以开展正常教育教学,但尽量减少班级人员流动,应急医疗保障组应密切关注可疑人员同班或同办公室所有人员健康状况。
②排除新冠:保持常态消毒工作,所在班级正常教育教学;可疑人员为学生或教师,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应急医疗保障组认可后,才能复课复教,同时应急医疗保障组应将排除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舆论引导
严厉打击造谣生事等行为,积极引导舆论。学校要适时告知学生家长和社会,并积做好沟通和思想疏导,化解家长疑虑和社会焦虑,对被集中隔离人员实施关怀关爱。准确的对疫情信息收集、整理、报送。
关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3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科学应对;改善卫生,强化教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_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制定本系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预案和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组织开展市内各学校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专家组排查疑似病例,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及时将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处置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3)体卫艺科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科室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学校及托幼机构职责
(1)开学后,学校要做好晨捡、午检及其记录和报告工作。师生每天早上和下午到校要有专门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详细记录。班主任每天必须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要了解病因、及时追踪。学校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2)要做好假期学生出行健康等相关信息跟踪摸排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学生寒假期间的出行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重点了解其是否出入过武汉及是否接触过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等已经报告病例的疫区,询问了解学生在假期期间的身体状况,落实好病例及病因追踪登记报告制度。同时对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3)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及早做好消毒药品、体温计等防疫相关物资储备工作,办公室及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坚决不让病毒进入校园。
(4)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学校及幼儿园必须于每天上午9:00和下午2:00通过工作微信群向教育局报告晨、午检及其他防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