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其表现,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乙方在工作期间完不成公司整体目标效益80(再推敲)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在其工资数额内,给予工资总额的10(再推敲)的资金惩罚。乙方在完不成公司整体目标效益6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方能辞职,但要交接清楚,因乙方个人原因未作好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延长交接时间;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其未领取的工资(及奖金等)公司不予发放;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及奖金等)不予发放;有以上任何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七、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在xxxx有限公司离职(或解聘、辞退)后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
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为生效。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年一月七日
甲方法律顾问:年一月七日
乙方: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