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土地价格:根据乙方项目性质,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以及预期税收,在竞买前,该项目用地价格预先按净用地__万元/亩(大写__万元整)、代征地__万元/亩(大写__万元整)的标准执行(该土地价格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相关税费构成)。最终价格以竞买成交价为准。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定土地总价款的60%;发布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后10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预定土地总价款的30%;若乙方竞得土地,与_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以最终成交价为准付清剩余的土地款,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若乙方未能竞得土地,甲方退还乙方已缴纳土地款,不计利息,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七条甲方协调有关部门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接口。甲方在向乙方交地时,土地应具备规划红线外三通(即水、电、路通)和规划红线内原地貌自然平整(即,宗地内无应赔而未赔的建(构)筑物、青苗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宗地内不存在影响施工的空中障碍物),并视项目建设进程需要提供“七通一平”市政配套,并配套至项目红线界边。
项目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供给方案由乙方申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届时甲方协助乙方与各有关部门签订供给协议,提供具备进场施工条件的临时水、电等,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实现水__吨/日、电__KVA/日、气__m3/日的能源供应,临时和正式水、电、气等相关接入设施及工程费等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投资进度
第八条项目投资进度:乙方项目应在甲方交付土地之日起__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后__个月之内建成并投产,投产后__个月内达产。
第九条任何一方如因签订本协议时未能预见的因素,需变更以上建设进度安排,双方应磋商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书面方式确定,并遵守新的时间和进度安排,否则仍应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上述建设进度安排。
第四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政策,为乙方争取建设用地、财政扶持、建设收费等优惠,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根据乙方项目实施进度,甲方依法通过挂牌出让等方式向乙方提供工业项目用地,并协助乙方及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纳税申报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并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建项目的工商登记、规划、设计、建设等进行审查、监督和指导。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投资建设,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取消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直到收回项目用地。
第五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向甲方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背景资料。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情况的信息及项目背景资料均真实、全面、合法有效。
第十六条乙方应依法办理工商注册、可研报告编制、环评审批、供地、准建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七条乙方或项目公司依法参加项目用地竞买,竞得项目用地后,项目用地必须用于本协议载明的用途,且未经甲方及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将该宗地或其上的建筑物用于出租或转让。否则,甲方或有关部门有权无条件收回项目用地,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将厂区平面布置图、施工设计图、建筑物效果图等报甲方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建设。
第十九条乙方上述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必须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图纸进行建设。
第二十条乙方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其审查批复中建设内容、地点、规模、污染防治设施(措施)及专家意见进行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改变。项目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试运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乙方必须确保项目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第二十一条乙方项目建设和竣工投产后需要用工和招收工人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收使用项目当地劳动力。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其项目用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造成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同时,服从甲方正常的调度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项目公司在_的实际经营年限不少于20年(自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乙方保证其项目公司工商注册地(包含项目公司主要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和税收解缴关系不得撤离_,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提前撤离的情形除外。前述入园经营年限届满后,乙方继续在园区生产经营的,继续享受园区配套服务;撤出园区的,在依法办理迁址、歇业、清算等手续后,依法享有支配其财产的权利。
第六章其它约定
第二十五条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有关规定,不属于产业目录中禁止和淘汰项目;符合_市“一区一主业”产业布局规划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项目符合项目承载地总规、土规、产规、控规、规划环评等相关要求。
第二十七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大写叁佰万元整,本协议所称固定资产投资包含土地、建筑物、附着物、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入)。
第二十八条项目建设标准符合_市工业项目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_工业区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相关要求。
第三十条项目竣工达产后三年内,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__万元(大写__万元整),年均上缴税收不低于__万元(大写__万元整)。年均上缴税收若未达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载明的时间,以预定土地总价款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此外,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协议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
第三十二条扶持约定:
第七章协议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三条对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除,必须经甲、乙两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且有证据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的;
2、该项目用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被收回的;
3、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改变规划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4、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可终止协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