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胡柳公路至马庄子村内街道道路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施工队以每平方米元承包,现将涉及施工承包的有关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1.工期要求:自工期为
2.尺寸要求:路面宽度:主街道宽米,其他副街道宽3—3.5米不等;道路厚度15公分。
3.材料要求:水泥需用国标325,石子为2—4厘米的青石,沙子坚固耐用、洁净的天然砂。配水清洁,比例合理【每平米至少用1袋水泥】。
4.有蜂窝、麻面、裂缝、起壳、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的'现象。
5.混凝土抹平后,用刻纹设备在初凝的路面上刻2—3毫米的横槽。
6.实时切缝:每隔4—5米切一道,深度3—4厘米,宽3—8毫米。
7.工程量以路中线实测实量延长米为准。
二、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
2.提供一个料场。
3.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采取果断的处理手段。
4.提供水源及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自行配齐施工所需机械及其它所有用品(包括生活,保养,防雨等所需品)。
2.自己负责接通电源、水源并负责支付施工所用的电费。
3.负责操作规程,把握质量标准.
4.负责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事故乙方自己负责,包括机械,车辆,人身等)。
5.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处置决定。
6.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付给乙方70%的施工费,其余的施工费在50日后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五、备注:投标前乙方交投标押金5万元,乙方开工后押金退还乙方。开工5天后,付给乙方预付工程款5万元。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协定,签字生效,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