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甲方提供设计图一份,乙方对整栋楼房的建设质量负全部责任。
8、工程如有质量争议,腊梅花质检部门鉴定仲裁,由此所造成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红砖施工前必须用水浇透后才能上墙,墩、柱、梁及倒制板在氧化期间必须浇好水,养护期不少于7天。厨房、厕所预留110抗压坚固的金德管通风口。
10、施工以设计图为依据,以本合同为补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签订,自觉遵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交公证处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建甲方自有的位于登封市卢店镇政府西500米即登封市交警二中队后边的亩宅基地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建标的物、面积
甲方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登封市卢店镇政府西500米即登封市交警二中队后边的亩宅基地承包给乙方,规模为层。
二、承建期限
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包方法: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甲方负责水、电(线杆至配电盘)、路三通以及铁钉、铁丝、线绳材料;
2、乙方负责建筑所需一切用具(壳子板、脚手架、机械设备、混凝土小车、靠尺杆等;
四、承包范围及质量
按照图纸和甲方要求,参照国家普通民宅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楼层高度:一层净高度为米;二、三净高度为米
放线、主体、内外粉刷、墙砖、地板砖。
做法:主体一至三层厨房、卫生间和三层顶面要求现浇预制,其它以
预制板为主,出檐厘米。
粉刷:前墙、东墙瓷砖;后墙、西墙水泥压光。
地面:室内全部地面地板砖;卫生间,厨房高度不低于2米的墙砖;楼层内部不高于厘米的墙裙砖。
五、支付方式
承包总价款以每平方米/元的价格计算,主体结束付总价款的45%;内、外粉刷、地板砖及墙砖完工付总价款的90%,扣留总价款的10%作为工程保证金,待完工两个月后,尾活结束,复验无误后,甲方结清全部价款。甲方支付价款,以乙方出具的收到条为准。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承包建筑工作开始前,处理好四邻关系,保证乙方承建工作的顺利开工。
2、甲方应提供合格、足量的建筑用沙、石子、水泥等原材料,以配合乙方保质保量的建房工作。
3、甲方应提供安全的水电,以便于乙方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期间,不按甲方要求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给付乙方施工款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自备的建筑队,能保质保量的安全施工,按期竣工。
2、乙方应与施工前,挑选、筹备有能力、有技术的建筑工人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队,并按行业规定进行必备的培训,以确保工人能熟练干活、安全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应准备与施工相关的机器设备,并应提前调试到位,保证其能正常运转、安全施工。
4、乙方有权利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施工款项。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若因过失、故意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即建筑队负责人承担事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