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项目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项目有亏损,合作项目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约定投资享有股份年内属于封闭期,各方不得退股,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期限支付股权转让费用支付的,甲方有权按乙方单方违约终止本协议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享有股权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投资资金,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4、甲乙双方未经其他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股权份额的,该转让行为无效,并且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5、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地区法律的管辖。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纠纷。
若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_____________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
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