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