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7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05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7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市的房屋在设备完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面积为(最终以开发商实际交房面积为准),承租区域作为办公用途。
二、免租期(含装修期):
免租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免付租金。
三、租赁期:
3.1自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