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是一种以书面的形式传阅公示相关信息的一种文书,再过一段时间就是高考了,下面是高考期间禁止噪音的通知,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高考期间禁止噪音通知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高考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现就做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加强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源管控。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执法。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高考等特殊期间,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控制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高考期间,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督促企业按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落实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要派出执法人员在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三、严格噪声监管。
在高考期间,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因建筑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抢修、抢险的,须报请批准后方能进行。在居住集中地段和学校附近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噪声管理也按此要求执行。在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
(二)严禁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
(三)禁止在城市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四、畅通投诉渠道。
各地要确保信访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随时接待受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五、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倡导噪声排污单位实施错时作业,对减少噪声污染的做法进行宣传。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以做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6月30日前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高考期间禁止噪音通知2
各位市民:
为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22时至次日6时,高中学校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产生噪音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歌厅、舞厅、群众娱乐场所等要停工停业,其它时段上述区域产生的音量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二、5月20日6时至5月21日18时,6月6日6时至6月8日18时,城区禁止工程施工,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歌厅、舞厅、网吧营业,禁止门市部、商业摊点对外播放音乐,禁止广场、体育场、公园等处的早晚群众文化活动播放音乐。
三、高考期间,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噪声源、考生和家长聚集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四、高考期间,设立值班电话xx,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高考期间禁止噪音通知3
各位市民: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6月7日至10日)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保障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现就2022年高考期间(5月31日至6月17日)全市范围内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除抢修、抢险施工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交通、市政、水利、房屋建筑等施工单位每日19时至次日7时一律停止夜间施工。在高中学校周围150米范围内的工地全天候停止打桩、砼施工、电锯等高噪声作业。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
二、严禁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段和学校附近,每日20时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严禁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扰民。全天候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四、严禁露天娱乐、集会、燃放烟花爆竹等高噪声扰民活动。
五、严禁机动车、船(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救援车辆除外)喇叭噪声扰民。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广大市民在高考期间若发现噪声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情况,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xx
若2022年高考时间发生变化,上述噪声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自动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