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家政员):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雇用乙方为其提供育儿嫂、全日制、住家制服务。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约定事项
1.被服务宝宝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月龄:_____
备注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服务费:乙方服务费为_________元/月,合计日薪_________。(日资=月工资÷26天)。合同定金_________元(按一个月服务费的10%计算)。
甲方在签订服务合同时,预付一个月服务费,次月服务费需在下个月到期三天前转帐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由丙方统一代收,转交乙方。
国家法定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双方协商,如需工作按双倍日薪给付。
5.工作时间:
服务时间:每月为26天。乙方每个月有4天休息时间,乙方选定休息时间后,应该提前一天告知甲方,并做好记录由甲方签字确认。甲方要保证乙方人身安全,白天有1个小时午睡时间,夜晚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若对乙方服务不满意,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调换人员或中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则扣除乙方实际工资后的剩余服务费将退还甲方。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xx应向乙方明确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必要时予以示范;提前告知乙方重要家庭成员信息,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3.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乙方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丙方。
4.家用电器使用方法各异,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家中的煤气、水、电及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因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5.甲方应尊重育儿嫂的人格和劳动,配合乙方做好育婴师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甲方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育儿嫂与异性成年人同室居住。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7.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6天向丙方家政服务中心提出续约。续签一次合同为三个月,续签合同期间,家政公司只负责保障客户的权利和义务,不负责免费调换服务员。
8.乙方下户离岗时,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尊重用户的各种信仰,不得将用户的隐私泄露给他人,不参与甲方家庭纠纷,除上岗和离岗同服务中心确认签到,不得使用用户家的电话。
(3)育儿嫂不得在用户家中会客,不得带、留亲属,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不得虐待婴儿,要爱护用户的物品,若不慎损坏,绝不能隐瞒或销毁,要如实向用户讲明,并取得谅解,协商解决。
(5)婴儿如有不适,需及时通知家长,并陪同进行检查治疗。
(6)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到丙方处办理手续,经丙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务。
(7)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有权与有侵权行为的甲方、丙方解除合同。
(8)育儿嫂不负责煎煮中药、屠宰家禽、鱼类等活物。
第五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验证甲乙双方身份信息;为甲方委派身份经过验证、体检合格并达到相应技能的员工,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2.为乙方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乙方的工作经历;指导督促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对乙方进行一定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
3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有权对乙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有权调查并协助解决甲、乙双方产生的纠纷。
4.对于甲方或乙方的投诉、反映的情况,丙方有责任向甲方或乙方了解、核实情况,并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