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安全的居住场所。
13、甲方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等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乙方休息,如不能休息,给予乙方日平均服务费1倍的补助。(注:签订合同第一个月试用期内乙方不享受法定假日)
14、甲方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者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的服务场所提供服务。
1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让乙方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备、设施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立即通知丙方。如乙方突发疾病或其他伤害,甲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16、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的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7、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18、丙方负责提供乙方有效身份证明,介绍的服务员均经过中国家政服务协会哈尔滨培训基地和有关专业人士的培训,丙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19、甲方签约全日制服务员时,应给予乙方不少于8小时睡眠时间。
三、信用保证金
甲乙双方是在家政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前提下达成的本合同条款,特约定双方签约时,甲方支付家政服务机构信用保证金xx元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信用保证金不退:
1、未办理续签、解除合同手续的;
2、未将乙方送回签约家政服务机构的;
3、擅自将乙方转让第三方服务的;
4、存在拖欠乙方工资的;
5、尚有纠纷的,合同尚未解除的。
四、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与终止
1、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要按丙方的有关规定缴纳中介费,合同签订后,中介费一律不退。(注:中介费有效性仅限此合同)
2、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丙方。
3、试用期满一个月后,如甲乙双方愿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到丙方处续签服务合同,甲方交管理费每月xx元人民币;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到丙方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未经办理续签手续,出现一切后果,丙方概不负责。且丙方有权追究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向丙方缴纳的管理费用等额。
4、试用期间,因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按剩余天数赔偿乙方的中介费。试用期内,因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剩余天数赔偿甲方的中介费,单方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对方。
5、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时,应按时返回,如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
6、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协商无效,可到丙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期内,赠送家政综合保险。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个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