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特别是目前要防范大雾、雨雪及冰冻天气对学生接送园交通安全的影响,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并亲自将孩子送到车前交给老师,家长和幼儿园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如在上车前的路途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幼儿园不予承担。
9、如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幼儿园。如发生意外事故,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10、请家长每天务必检查幼儿的衣物、书包,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1、幼儿园、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幼儿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
12、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13、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幼儿园、家长双方各一份。
校车运营人:____
家长或监护人: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长接送学生安全承诺书6
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单位所在地: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_______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加强监督运输公司所派车辆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是否饮酒驾车;
2、每周派专人清点人数,并与车主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3、督促驾驶员准时到达接送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4、做好运输公司与乙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
7、放学时,乙方于相应的时间到候车点去接孩子,在乘车回家的途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运营公司负责,候车点到家途中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三、双方应尽职尽责,确保学生安全。若因一方没尽职造成事故,责任由该方负责。
四、本协议在签订前及签订时甲、乙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现;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按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