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筑物或物业被破坏:
如物业的任何部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坏或其所在的建筑物的其余大部分被破坏,且修复有困难或修复后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合同并向甲方依第五(十)7款所述索赔。
5.被政府征收:
1)在租赁期内如因政府拆迁、征用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按照政府规定付给乙方拆迁、征用补偿费的相应部分作为补偿;如政府没有相关规定,则甲方应按乙方承租面积占比给付乙方相应赔偿;
2)如果拆迁后甲方在原址或异地重建房屋,若乙方决定在新建筑内租用与本合同标的物业条件相当的店面的。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3)如果甲方事先了解物业将被拆迁、征用,甲方应将该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该信息来源,未通知乙方致其在不知情时签订本合同的,在物业被拆迁、征用时应按照第五(十)七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甲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筹备开店所引起的所有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消防申请、营业执照的申办等所有费用)及实际损失。
(九)税费及登记费用
1.甲乙双方应依照法令规定各自按时交纳税费。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印花税、登记费及一切附带手续费用(如有)将由甲方与乙方各担负一半。
3.甲方与乙方各自承担其在洽谈准备签订及完成本合同进程中产生的法律费用,支出及所有相关费用。
六、声明及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并在签署本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的正本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使用权凭证及营业执照等,并能独立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乙方保证其有权力和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并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
七、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动乱、骚乱、罢工、游行等不可抗力因素(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一、争议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合同的终止
1.除本合同第五(十)7款及其他约定外,本合同将因下述任一事件发生而终止:
1)合同履行完毕,双方不再续约,合同自行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3)因一方之违约行为出现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4)因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现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合同终止后,乙方于营业场所内外设置的乙方拥有合法权利的图文标识,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乙方有权收回其所属的一切营业设施及潮火锅标识和带标识的一切物品,并需保持现场清洁。
八、合同登记及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章)及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房产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乙方双方当事人应在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事宜。
2.因甲方未能及时依法令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致使合同未生效力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为合同的全部,而于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的一切意向书、备忘录、磋商和协议均已被本合同替代。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___方:
授权签约代表:
乙___方:
授权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产权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