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不得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
2、管线、阀门、灶具等设施做到无破损、无漏气、无损坏安全可靠灵活好用。
灶具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灶具周围油脂污垢进行清理。
3、灶具软管不得超过2米。
灶前不得隔墙安装,软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
4、我单位检查必须积极配合,如有安全隐患,因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使用。
5、如因不规范使用燃气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诺人员(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或单位(盖章):
年月日
商户使用煤气罐安全责任书4
商家在商业广场使用燃气时,需到燃气公司进行开户,由燃气公司进行安装并按规范使用,禁止使用灌装液化气,如果强行使用灌装液化气,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使用规范,并做到以下几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商户在使用液化气时,应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关闭阀门,保持室内空气畅通做好安全使用液化气。
二、商户在使用钢瓶液化气时,应选择正规的商家提供的并有检验合格的钢瓶和液化气。
三、商户在使用液化气时,经常检查,气阀及液化气管是否老化和泄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常检无后患。
四、商家如在使用液化气时,不检查,出现违规使用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的伤害和损失,由商家全部负责。
五、使用完毕立即将液化气瓶移出商业广场。
同意以上内容并严格遵守商家负责人签字确认:
商户使用煤气罐安全责任书5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
为加强液化气行业管理,确保城乡安全用气,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镇液化气站安全生产,特签定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1、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程师,在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各项设备每月至少自检两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认真做好记录,有关人员必须签字,切实做到无泄漏,全年无火灾、爆炸事故。
2、液化气经营企业应设立液化气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储罐站、充装站、供应站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签订安全协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液化气经营企业必须全部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凭资质证书和相关证照开展经营,杜绝液化气临时充装、简易充装和无证经营;液化气经营企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省局颁发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其他各岗位按规定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二、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摆上头等位置,及时进行布置,认真组织检查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
各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内容齐全,加强对充装站、经营站点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各项设施、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送检,确保各项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超期未检,相关人员予以严厉处分,发生意外公司负全责;公司与班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3、供应站必须建立健全用户台帐,用户供气卡等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
4、充装站、供应站不得使用超期未送检和不合格钢瓶,不得添加二甲醚,供应站库房必须将重瓶与空瓶分间存放。
5、储配站和供应站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站内配备足量且合格的消防器材,针对安全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认真研究制订对策和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液化气经营企业认真制定本公司应急处理事故预案工作,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记录。
当发生意外(突发)事故时,能按预先准备好的程序和方法,及时、正确的做到有效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7、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每年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对法人及充装工、送气点人员组织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液化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经营资格的“网点”、门市部供气。
送气工统一在具备资格的供气站送气;送气工不得违规将带气钢瓶存放在门店、杂货间、柴火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一经核实公司负全责。
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