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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发放高温补贴通知13篇
大小:22.17KB 5页 发布时间: 2023-07-14 14:50:53 14.61k 14.57k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xx年x月x日

工厂发放高温补贴通知篇4

各部门、分厂:

根据福利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高温岗位定义: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要求: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策制定实施。

四、组织分工: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20xx年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人力资源处

20xx年x月x日

工厂发放高温补贴通知篇5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发放范围:

制造中心一线操作员工(电子车间为空调车间,不列入高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发放时间:

20XX年7月-20XX年9月。

发放标准:

150元/人/月。

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投诉管理: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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