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范本,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范本1
一、凭证名称:借条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
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
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
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的应付账款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反映的是欠款关系。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贷,也可以是买卖、承揽、劳资纠纷等其他法律关系,因此仅凭欠条尚不足以证明争讼钱款的性质。
换句话说,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绝对不能写成“收条”。
收条是指债权人在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并不对债务人产生“还款(付息)赎条”的义务。
因此收条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相反是用来消灭债权的。
以收条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二、借款事由
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提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途违法而出借,如果借款涉嫌犯罪,则出借人有可能构成共犯;如果借款人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借款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而对于借款人已婚的情况,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特别是借款数额较大时:
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
三、交付方式
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
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
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
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四、出借人
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
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
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
同时,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五、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