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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借条正规格式10篇
大小:17.98KB 9页 发布时间: 2023-07-30 11:49:25 19.42k 17.57k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

借款人连带经济担保人:

电话:

签订日期:

见证人:

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借条正规格式6

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规定的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

本合同的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和借款人根据当时的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期满时,借款本金一次性归还,利息随本金一起清偿。

第五条 贷款展期:

若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照原约定利率计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包括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借款借据约定的利率再加收0.3%每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照约定利率加收3%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于未超过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天的利息。

5、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照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

(4)未按期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到期债务;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的情况。

6、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必要的担保信用能力。如果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中的第5种情况,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以下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内)。

第七条 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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