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长沙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申请仲裁,且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仲裁,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有关期限等程序方面规定的约束。
十一、特别约定
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债务或主张其他权利时,乙方、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十二、借款担保
(一)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作为本次乙方借款的担保,并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再另行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1、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以产权证号为的房屋作为抵押,向甲方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就抵押事项双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3、由担保公司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保证人与债权人就担保方式及其他事项另行签署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二)担保情形包括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依约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以及其他乙方应当还本付息的情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差旅费、其他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三)借款合同由乙方全部履行完毕后,担保责任解除。甲方应积极配合担保方办理担保解除手续。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5日内担保解除手续没有办结,担保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借款金额2‰/日的违约金。
十三、通知和送达
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以向对方发出通知,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双方约定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未书面通知,其他各方按以下地址发出文件即视为送达: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丙方地址:;电话:
十四、合同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十五、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且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份用于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甲方(签字及捺大拇指印)
乙方(签字及捺大拇指印)
丙方(签字及捺大拇指印)
简单的个人借条范本5
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我急需借人民币。借款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借款期限为个月。我承诺在20年月日一次性还清。
借款合同:
借款人:
担保人:
借款日期:20年月日
简单的个人借条范本6
法定地址和邮编:
实际地址和邮编: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现有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一定金额,应于指定日期归还,并支付相应利息。借款人签字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