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甲方将借款划入乙方指定的接收账户,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发放了上述借款,并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指定的接收账户为:
户名:账号:开户行:现金支付:。
借款期限为天,从甲方出借资金到达乙方账户(包括乙方指定的账户)当日开始计算,至乙方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结束。
上述借款按月计息,借款月利率为。利息从借款起始日起至乙方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的当日止,并根据借款期限以实际借款总额为基数计算。乙方逾期归还借款导致借款期限延长时,月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乙方应在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当日向甲方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实际还款时间为乙方应还款项实际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的时间。乙方未按期还款的,应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按逾期还款本息金额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支付的款项按先偿还逾期违约金、再偿还利息、最后偿还本金的顺序冲抵乙方应偿还甲方的全部款项。
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乙方可以提前申请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提前还款导致一个月周期内的借款期限不满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利息;满15天不满30天的,按一个月计算利息。
为保证乙方履行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以以下资产作为担保,并且以下个人或公司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担保: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如律师费、印花税、公证或见证费、评估费、保险费、办理产权证的费用、抵押登记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或其代理人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或以任何合法方式处置担保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确认所有通知等文书的收信地址为:,收件人为,甲方一经向上述地址以特快专递邮寄文书,即视为在甲方寄出后两日内乙方已经收到上述文书。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横杠上打印的或手写的数字、文字均有效。
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指模):乙方签字(指模):
(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 议提供担保:
私人借款借条正规范本8
借款人(也就是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也就是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1006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