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时间为两年,从2010年4月15日开始,到2012年5月15日结束。出借方将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一次性将款项交给借款方。
2、还款时间和金额:
借款方将于2012年4月20日还清本金和利息。
3、如果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当期款项,将按日计算利息,并且如果还款日期超过30天,还需支付当期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还款资金将来自公司账户余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方的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的义务
出借方应按时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都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如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5天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其同意。
2、如果出借人单方面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15天向借款人告知。借款人只需归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3、如果因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且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对于合同的任何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果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协商,制定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