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这份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只限于甲方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果甲方无法按时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果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以下情况属于甲方违约:
- 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使用借款和按时还本付息。
- 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 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 对违约部分的贷款加收不超过罚息。
- 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直至依法追偿应付未付的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本合同有其他未涉及的事宜,双方将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