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乙方的现有资产,包括动产和借款增加的资产,将作为反担保资产。无需办理他项权利和公证手续。
7.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必须与借款公司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除以上模式之外的任何其他模式。
五、双方特别约定:
1.在乙方借款期间,乙方不得因任何债务引起司法诉讼,导致涉及甲方的担保物品被司法部门查封冻结。为了防止这种风险的发生,甲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担保物品的查询和冻结。乙方在借款期间内不得干涉甲方的行动。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借款模式办理手续或要求甲方托管和登记担保物品,或通过其他制约方式转移担保物品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的执行。如果协议的其他条款由于甲方违约或无法履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借款费用将全部退还,并根据合同法中的条款进行处罚(包括诉讼权和仲裁争议权)。
3.免责声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借款,乙方的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对外提供担保业务。如果在借款期间发生争议,乙方应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充分体现了双方平等、自愿、互利、双赢的目的。协议生效前,双方已经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对本协议的条款没有异议并确认其有效性。
2.凡是与本协议有关的执行中的争议,如果双方不能友好地协商解决,双方约定由丹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另行提起诉讼。
七、保密责任和协议存根:
甲、乙双方交换的资料除了用于借款之外,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果有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电子版本4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1: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2: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仟元。
二、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每月利息‰,按结息方式计算。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款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乙方。
五、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月,从(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前需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追回借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直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八、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支付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