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是借款抵押权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事宜达成了以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的品牌是(填写车辆品牌)。
型号是(填写车辆型号),数量是(填写数量)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是(填写车牌号码)。
车架号码是(填写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是(填写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是人民币(填写借款金额,大写和小写)。
第三条,借款期限是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如果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违约金,同时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未在抵押前将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或依法保全等,并且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果有纠纷,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由乙方保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
4. 在抵押期间,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如果车辆损坏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乙方免除赔偿责任。
5. 在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车辆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重新估价,甲方必须合作。重新估价后,如果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债权,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管。
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如果不足以清偿债务,乙方有权追索。甲方承诺一旦乙方行使抵押权,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需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甲方在还清借款本金和综合费用后,乙方将归还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有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作为凭证。如果合同未涉及的事项,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甲方已经阅读了合同的所有条款,并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相应的说明。甲方已经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了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抵押协议书6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从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必须合法,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每月一定的利息。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根据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息与本金一同偿还。
第六条:乙方自愿将下述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抵押,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的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产权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