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为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该宅基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宅基地上建有间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及其上所建房屋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承诺如果以后发生拆迁补偿事宜,不再为针对此房屋的补偿事宜主张权利。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承担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年月日
受让方:年月日
证明人:村民委员会
房产留给儿子的遗嘱范本9
甲方(赠与方):
乙方(受赠方):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公平、自愿经双方家人(子女及直系亲属等)同意后,甲方省市乡共平米的宅基地及以上建筑物赠与乙方达成以下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证该宅基地转让前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进行抵押、担保,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不实,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二、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有关过户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负责。
三、甲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与国家或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宅基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有,相关费用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对于甲方赠与乙方宅基地所有权等,乙方愿拿出元作为酬谢。如甲方违约按照乙方酬谢金的十倍赔偿。
五、甲方将宅基地赠与乙方后,乙方享有出租、出售、抵押、担保等各项权利。
六、甲方赠与乙方后不得保留本宅基地的所有证件及复印件以及其它资料。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以及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
八、本宅基地以后享有吃水、用电事宜由甲方出面与村委会进行沟通给予解决。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合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签字后甲方将所有证件交与乙方(受赠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个一份。证明人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房产留给儿子的遗嘱范本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所有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