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填埋垃圾包括煤渣、零散建筑垃圾、渣土、废弃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等无毒无害无污染的垃圾。这类垃圾应直接送往填埋场进行处理。
综合处理垃圾包括除无害填埋垃圾之外的餐厨垃圾、果蔬垃圾、畜禽废弃物等有机垃圾;纸类、塑料、木材、布匹等可燃垃圾;废旧电池、电子产品、日用化学品等有害垃圾;还有金属类垃圾等。这类垃圾应送往垃圾处理工厂处理。
三、我们需要配套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城区的主次街道、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院落、居民小区、临街门店、公共场所、服务场所、各社区都应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圈站。按照“谁产生垃圾,谁负责,谁出资”的原则和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改造、建设和设置。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有统一的标志和颜色,综合处理垃圾的收集设施应为绿色,无害填埋垃圾的收集设施应为黄色。
四、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按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型的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内;
2. 不要向垃圾收集容器内倾倒燃煤、污水、粪尿等废弃物;
3. 不要在垃圾收集容器内及周围焚烧杂物;
4. 不要将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中。
尊敬的市民朋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我们县的一项新任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民共同参与。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采取组织监督、部门监督和专职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请你自觉遵守、积极参与并主动监督。让我们携手努力,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好、实施好,一起建设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