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不会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或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每位农民工都会按照规定与我们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我们将按时足额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给农民工本人,不会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我们将认真履行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1. 对于总承包工程产生的农民工工资,我们将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
2. 对于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我们将承担监管责任;
3. 对于分包工程产生的农民工工资,我们将直接承担支付责任;
4. 对于上述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情况,我们将先行垫付。
同时,我们坚持诚信原则,不会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的清欠证明,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由于安全、创卫、群众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曝光等问题给建设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我们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处以不低于100万元的处罚罚款,同时取消我们在高新地产后续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