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果委托事项或代理权限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无法履行代理职责,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的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进行代理行为,不得越权代理或未经授权进行代理行为,损害甲方利益。
5、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非法获利。
6、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确保不遗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照《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办理交接签字手续。如果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说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元。
第七条非乙方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费用。如果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收费,甲方应拒绝支付。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相关情况告知甲方:
1、乙方发现存在无法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况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且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并在代理律师指出后不予纠正。
根据本条第1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退还。根据本条第2、3或4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代理律师超出权限的行为
如果代理律师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在授权权限之外采取的代理行为,甲方应确认。
第十一条履约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